(通讯员 周真弟 章琪)2月20日上午,冒着绵绵春雨,黄梅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邬俊华带领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干警,联合县委政法委、乡镇政府及县慈善会对两起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进行实地回访,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
“老人躺了4年,但是身体和精神状态都不错,说明你们照顾得很好。”邬俊华一行来到救助申请人程某的家中,并将社会救助金和慰问物资送到了程某家属的手中。
事情还要从4年前的一起案件说起。2021年1月,被告人石某驾驶车辆将驾驶二轮摩托车的程某撞伤,程某虽然侥幸捡回一条命,却因交通事故重伤瘫痪,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意外的发生不仅让程某承受卧床不起的痛苦,更让程某难以承受的是高昂的医疗费用。因肇事方无赔偿能力,法院判决的59万余元赔偿款一直无法执行到位,程某的医疗费已花光全家的积蓄,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2024年5月,黄梅县检察院借力大数据模型识别该救助线索,经人工核查后决定对程某实施主动救助。在实地走访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程某曾是当地的村支书,多年来一直为村庄的发展尽心尽力,深受村民的支持和认可。然而遭遇变故后,程某不仅家庭生活陷入困顿,精神日渐失落消沉,家人也因长期的照顾时常产生矛盾。
经过严格审核,黄梅县检察院决定为程某申报国家司法救助,最终为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2万元。同时,为切实缓解其家庭困难,检察官还依托该院与多部门联合建立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为程某向县慈善会争取到2000元的社会救助金。
在回访过程中,邬俊华来到程某的床前,详细了解询问老人的身体情况,并鼓励其保重身体、积极面对生活。
“这几年总觉得生活没有了希望,有了检察机关的关心帮助,我一定要振作起来。”卧病在床的程某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随后,邬俊华一行又驱车前往小池镇堤外新村陈大爷的家中。
陈大爷是一起盗窃案被害人,系城镇特困供养人员,因无子女赡养,常年以拾荒、打零工为生。2022年6月,被告人曾某趁陈大家家中无人,入室盗窃7万元并挥霍一空。因被告人无赔偿能力,法院退赔判决一直未能执行到位,陈大爷的生活陷入困境。
该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陈大爷的生活情况后,经调查核实,认为陈大爷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对其予以救助。
“7万元虽说不多,可那是我所有的积蓄,以后的养老钱没了,日子怎么办?”在走访过程中,陈大爷谈起今后的生活,眼里满是焦急愁苦。
随后,该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1.5万元,并也向县慈善会为其争取到一笔社会救助金。
在陈大爷家中,检察干警详细询问其身体状况、救助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后续面临的困难,县慈善会送上了社会救助金和慰问物资,并叮嘱老人要提振信心,重新开启生活。
回访过程中,检察官不仅为被救助对象送去温暖,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他们获得持续性的帮扶措施,确保司法救助的实效性和长效性。
司法救助不仅是一次性的资金支持,更是长期的关怀与守护。下一步,黄梅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不断延伸救助触角,加强与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的协作,构建多元化的救助体系,为困难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帮扶,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暖,助力乡村振兴,让更多困难群众在司法救助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