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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检察院创新“三全”模式优化营商环境

【字号:    】        时间:2022-04-01      

  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开展以来,黄梅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创新采取了“全”工作模式,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推进,努力营造“护商”、“暖商”、“安商”的营商环境,取得显著效果。
  一、全员上阵,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组织保障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健全组织保障机制。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成立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并由案管部门牵头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工作,将“主动服务、精准监督”作为专项工作的主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倡导全员参与。二是细化责任分解。围绕省检察院专项工作要点,设置了40项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关于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慎捕慎诉慎押”专项监督行动方案》狠抓落实,进一步将“少捕慎诉”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做到任务分解、责任压实。三是强化效果导向。在工作推进中,全体干警积极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通过青年读书班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同时,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把专项工作的成效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为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强力组织保障。

  二、全程监督,提高优化营商环境办案质量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黄梅县检察院全程加强法律监督,注重加强办案质效。一是坚持少捕慎诉。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最大限度的降低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对涉侵害市场主体案件提前介入3件,不起诉7件9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对湖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郑某涉嫌串通投标罪依法改变强制措施,适用取保候审,避免公司300多工人因群龙无首陷入困境;对湖北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的技术骨干陈某依法决定不起诉,使其迅速参与工程建设,促进了企业发展。 二是加强诉讼监督。为企业放心投资、专心经营、安心发展,黄梅县院积极整合信访举报投诉平台,对外统一发布12309举报电话,拓宽群众信访渠道,对涉营商环境案件的举报投诉做到限期办结回复。对涉侵害市场主体案件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次,对涉市场主体案件立案监督1件,监督撤案1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9次,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9件;对2020年以来受理的控告申诉案件组织全面摸排,共接收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1件,及时办结。

  三、全心服务,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效果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黄梅县检察院全心加强服务,注重优化营商环境效果的提升。一是以公开促公正。注重好公开听证这一有利武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加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截止8月30日该院对7件涉营商不起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活动。二是以建议促规范。向涉案企业发送检察建议5份,分析了案发的原因,指出案件的发生与企业的管理制度有漏洞、分工不合规的关系,就预防资金风险、健全财务制度、加强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促进企业规范经营。三是以走访促服务。通过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开展涉企普法宣传、开展党支部共建活动等方式,密切检察机关和民营企业联系,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共组织检察官走访20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12次,发放宣传手册500份,帮助14家企业纾困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