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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材”起意,男子多次盗窃工地建材被判刑

【字号:    】        时间:2023-09-27      

本网讯(通讯员汪佳慧为牟利不惜以身犯险,男子深夜趁无人之际,多次盗窃附近工地建材,最终“身陷牢狱”。近日,经黄梅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判处罚金1000元。

2023年3月初,白天上班的王某发现其居住的小区工地上有卸下来的脚手架扣件。于是当天晚上,王某趁工地无人之际,盗窃了20个扣件,然后用泥水桶将扣件搬运至工棚,装进自己的电动车坐垫下面的储物箱里。次日凌晨3、4点,王某又将盗得的扣件转移,藏匿到朋友的出租屋内,等到下午下班时找一家废品收购站变卖,获得了赃款50元。

尝到甜头后,王某又以同样的方法多次在该工地盗窃脚手架扣件,出售给废品收购站。一个月内,共计非法盗窃120个扣件。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450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勿心存侥幸盗窃建筑材料从中牟利,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并且,废品收购行业的从业人员,不要收购来历不明的建筑材料,对收购情况要如实进行登记,避免为他人销赃提供便利,而不小心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