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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图冒充奶粉商家,虚假发货终落法网

【字号:    】        时间:2023-11-24      

本网讯(通讯员汪佳慧“我卖的奶粉来源都是正规的。这是店里的营业执照照片和本人身份证……”为了骗得钱财,一女子竟对母婴奶粉动起了歪心思。近日,经黄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梅县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聂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2022年4月至5月期间,聂某因欠下高利贷无力偿还,面对债主的步步紧逼,聂某在网络平台做起了微商,欲通过虚假发货的方式进行诈骗。于是,聂某开始在小红书APP、微信朋友圈发布多种品牌奶粉的低价促销广告吸引顾客购买奶粉。销售过程中,聂某谎称自己是黄梅县某母婴店员工,并向顾客发送其盗用的该母婴品牌店的营业执照以及本人身份证照片,以此博取信任,诱骗顾客下单。为骗取更多消费顾客,聂某还在发货时在快递盒里装入一罐奶粉,而其他空余部位用湿纸巾填充,以此增加重量造成足额发货的假象。待顾客发现要求退款时,聂某又编织“家人去世”、“被家暴要离婚”等各种谎言欺骗顾客拖延以达到非法占有顾客货款的目的。后经查证,聂某以销售奶粉为名,骗取多名受害人共计95000余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被告人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络销售品牌奶粉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货款,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消费者选择网络购物及服务,要注意对网购平台的选择,尽量选择正规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卖家。同时也警告一些不法分子,妄图通过违法犯罪的手段获取钱财,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