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国外高薪“打洋工” 偷越国境“有判头”

【字号:    】        时间:2024-12-31      

     “境外高薪好工作,轻轻松松月入几万”,不少人在高薪诱惑下,选择偷渡“海外淘金”。殊不知,等待他们的不是“淘金天堂”,而是疏而不漏的法网。

  近日,经黄梅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去云南那边做事,每月工资轻松过万。”2021年2月,被告人余某和陈某收到了杨某(已另案判刑)的邀约,在高薪的诱惑下决定偷越至缅甸务工赚钱。

  随后,两人在杨某安排下分别从武汉乘坐飞机到云南昆明,汇合后又共同前往云南芒市。在芒市住了一周后,在某日深夜,余某和陈某在杨某的安排下,乘车来到中缅边境的路边,在一处下水道躲藏至凌晨后,二人徒步翻山越岭进入了缅甸境内并非法滞留。2023年9月,该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久后余某主动投案,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被告人余某、陈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非法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应当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其二人刑事责任。被告人余某、陈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致富千万条,守法第一条。国家对国(边)境的管理,维系着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边)境的安全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不管是自己偷越还是帮助他人偷越都将构成犯罪。非法出入国(边)境,破坏国(边)境正常管理秩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