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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大盗上演“偷梁换柱” 盗窃10起终是人赃并获

【字号:    】        时间:2025-01-22      

用卫生纸塞满香烟盒,一男子实施“掉包计”,上演“狸猫换太子”戏码,连盗多家商店,最终触“刑”落入法网。近日,经黄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老板,给我拿条香烟!”2024年6月中旬,被告人石某来到一家小超市,表示要买高档香烟送礼,让老板拿出两条香烟。老板拿出两条香烟后,并拿出一个塑料袋装好递给石某。“我不用你的袋子,我带了袋子。”石某将自己提前准备的黄色档案袋拿出来,将香烟装进袋里。随后,石某又说要买酒,让老板去拿酒。碰到这样“大方”的客人,老板也挺高兴,随后便去拿酒。

殊不知,趁着老板去拿酒的功夫,石某迅速将事先准备的装有“假烟”(以卫生纸填充香烟盒冒充)的档案袋放在桌子上,将店里的香烟“掉包”后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随后石某以没带手机为借口迅速逃离现场。

直到2024年9月底,石某故伎重施却“翻了车”,被超市店主当场发现并报警。经查,2024年6月至9月,被告人石某以趁受害人不备将香烟掉包的方式实施盗窃行为共10起,经鉴定被盗香烟总计价值6000余元。

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后,黄梅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抱着侥幸心理耍“小聪明”获取不义之财,觉得自己的行为可以瞒天过海,殊不知掩耳盗铃,最终以身试法,锒铛入狱。同时提醒大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发现自己的财产被侵害时要保全证据,及时报警,尽可能挽回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