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章琪)“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12月20日上午,由黄梅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在黄梅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梅县法院院长陈孔齐担任审判长,黄梅县检察院检察长饶桂芳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以司法利剑惩治犯罪共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卫健局等13家县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市监局行政执法办案人员、县餐饮业及食品从业人员代表等140余人观摩庭审。
庭审前,饶桂芳带领办案组认真审阅卷宗,深入研究案情,全面分析证据,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为精准指控犯罪打下坚实基础。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石某自2015年经营一家小吃店以来,为了保持油条酥脆的口感,每年5月至9月通过加入硫酸铝铵(明矾)进行和面后炸油条,并将炸好的油条按照每根0.5至1元的价格卖给附近的商铺以及过往的群众。2023年7月,相关行政机关对其销售的油条进行抽样并送检,经专门机构检验鉴定,结果为油条内铝的残留量严重超标,长期食用此铝超标的油条可致食用者严重食源性疾病。随后,相关行政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向法庭逐条逐类地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等一系列证据材料,运用详实、充分的证据指控被告人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足以造成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申请法院通知一名法医师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从专业角度详细阐释了长期过量摄入铝对人体的严重危害。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果大家知道油条铝含量严重超标危害这么大,还会买吗?还敢吃吗?食品生产和经营者要深刻认识到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仅属于违法行为,还可能涉嫌犯罪。”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的同时,现场进行法庭教育和法治宣传,一方面,警示食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敬畏生命;另一方面,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勇于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该案择期宣判。
“食品安全无小事,这场公开庭审不仅彰显了法检两家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坚定决心,更增强了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时刻关注食品安全,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此次庭审不仅是黄梅县检察院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抓基础、强素能、提质效“个十百千”活动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更是践行“人民至上”的生动体现。下一步,黄梅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发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