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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包案解难题,公开听证化解申诉人心中“法结”

【字号:    】        时间:2022-04-26      

  

  “这段时间以来,检察院领导为了我的事忙前忙后,倾听我的诉求,解答我心中的困惑,非常感谢!”4月18日,在一场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上,申诉人程某某激动地说道。

  时间回溯到今年3月21日,程某某来到该院控申部门上访,认为法院判决书对于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的共犯戢某某存在事实认定、诉讼程序及适用法律等方面错误,遂提出刑事申诉,请求黄梅县检察院予以监督。

  为强化信访工作源头治理和落实首办责任,深入贯彻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勇主动对该案进行包案办理,亲自接访程某某,耐心听取其诉求和理由,调阅法院案卷材料,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切实做到“真包案、真化解”。

  为尽早化解矛盾,消除程某某心中的“法结”,4月18日,黄梅县检察院在检察听证室召开了程某某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和特约检察员担任听证员,申诉人程某某和该案原提起公诉检察官参加会议。

  听证会上,该案承办检察官何勇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申诉人充分表达了申诉理由和请求以及目前家庭困境,原案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办理经过、事实认定、证据情况、法律适用情况进行了阐述,听证员就申诉人提出的原案应定性为集资诈骗罪而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限制受害人出庭举证质证辩护权和被告人违法所得追缴适用法律错误等三个焦点问题向案件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提问。

  经过评议,五位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量刑适当,程某某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听证员代表刘建武发表意见,考虑到程某某是残疾人,且家中一对儿女需要抚养,而原案被告人目前又无可供执行财产,因此,建议检察机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程某某给予国家司法救助,以缓解其家庭目前困境。

  听证会后,申诉人程某某表示其上访目的就是为了能追回经济损失,缓解家庭困境,希望检察机关能对其进行司法救助。

  “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方面对申诉人进行释法说理,这种方式可感可触,也为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听证员代表聂国雄如是说。

自实行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以来,黄梅县检察院不断压实首办责任,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