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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4-26      

 关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2020年8月29日在黄梅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饶志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要求,切实增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扣高质量发展的黄梅实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推进黄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打赢三大攻击战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力有效妥善处理稳定风险高发领域案件,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以及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等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批捕4人,起诉4,防止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公共安全领域传导。向主管部门及时出防范风险的检察建议3份,推动金融部门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把违法犯罪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服务精准扶贫脱贫有力有效。选派优秀年轻干警担任村第一书记,积极为村争取项目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等,按期完成脱贫任务。大力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2020年以来为3户因案致贫的群众申请发放救助金6万元,极大地缓解了涉案贫困当事人的生活压力,增强了他们摆脱贫困的信心,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检察温暖。通过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来助力脱贫攻坚。今年5月,通过公开调处、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实质性化解了一起历经十年的行政争议案件,使贫困的当事人得到帮扶救助,息诉罢访,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得到省、市检察院高度评价,被《检察日报》头版刊载宣传。

保护生态防治污染有力有效。探索推进生态检察,守护生态环境,批捕生态领域犯罪5人,起诉5人。对在我县蔡山镇境内违法掩埋危险废物400余吨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有力地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对赵某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一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首次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生态环境有了“刑事+公益诉讼”双重保护,让社会大众明白,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公开道歉赔偿损失生态修复费用等后果。积极开展“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绿色发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等专项行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8份,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水源地230亩,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3吨,为黄梅守护绿水青山,彰显了服务绿色发展的检察担当。

二、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优化法治发展环境

在营造稳定的治安环境上尽职尽责。始终居安思危,强化底线思维,从严从实落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各项措施。一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六清”工作,重点做好“案件清结”、“行业清源”。依法提起公诉的舒振东等20人涉黑一案公开宣判,主犯舒振东被判处二十一年有期徒刑。依法对王志勇等10人和汪伟伟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提起公诉。从治理角度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提出检察建议8份,堵塞漏洞,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二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批准或决定逮捕3850审查提起公诉137180人。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抢骗、黄赌毒等案件6991人。依法提前介入、从严从快办理了程某林故意杀人案和洪某席故意杀人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迅速平息社会影响,恢复社会安定三是稳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主动为党委政府解决难题,不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件次,检察长接待3次,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减少社会负面情绪聚集。疫情期间妥善处理两件涉疫信访案件,促进涉疫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其中一件被高检院评为涉疫信访案件指导性案例。

在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上尽职尽责。突出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重点打击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影响企业经营犯罪,审查起诉2件4人,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办理审查起诉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案件6件6人,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家安心经营坚持慎捕慎诉,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和关键岗位人员及时建议变更逮捕强制措施3件3人,不起诉4件6人,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对湖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郑某涉嫌串通投标罪依法改变强制措施,适用取保候审,避免公司300多工人因群龙无首陷入困境;对湖北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的技术骨干陈某依法决定不起诉,使其迅速参与工程建设,促进了企业复工。    

在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上尽职尽责。完善监检衔接,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办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件4人,办理省院、市院指定管辖审查起诉的重大职务犯罪类案件2件,所有起诉案件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被人民法院采信,审查起诉的童光明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11年。

三、践行为民宗旨,大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在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上用心用力。参与开展农村治安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整治农村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起诉11件12人。打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的的恶势力犯罪,依法对刘焕东涉恶犯罪团伙提起公诉。打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犯罪,起诉5件7人向相关部门发出防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检察建议2份督促提高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开展“送法下乡”活动6次,加强农村法治宣传不断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水平提升。

在保障民生保护民利上用心用力。积极开展司法为民“八件实事”,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持续加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起诉4人,切实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践行“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理念,大力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保护”、“整治人居环境”等专项公益诉讼活动向相关乡镇发送保护水源地检察建议6份,联合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北部各乡镇进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巡视6次,助力“健康黄梅”宜居黄梅建设

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用心用力。坚持关口前移、预防先行,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推动行业治理,发出行业治理类检察建议3疫情期间创新“法治进校园”方式,开展网络法治宣传、网络法治巡讲55次,受众16万余人。健全完善“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模式,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快从严批捕2人,起诉2人。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3次,开展社会调查3人,封存犯罪记录3人,3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

年以来我院服务保障黄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做出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服务意识不足服务措施不多服务效果不佳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下一阶段,县人民检察院将全力抓好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牢记使命,忠诚履职,进一步找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以更深的认识、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好的成效努力为黄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提升政治站位、转变思维理念,切实增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立足职能作用,精准对接发力,切实增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保障黄梅加快推动疫后重振、灾后重建,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创造性开展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

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增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性。强化统筹结合,将服务保障高质量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防汛抗洪救灾及恢复生产、县域社会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互推互动,形成合力。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部署到位、落实到位、效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