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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4-26      

  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  日在黄梅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检察院在委和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县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黄梅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诉讼监督司法改革和自身建设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我们积极投入平安黄梅、法治黄梅建设,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切实维护黄梅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065人,提起公1233人。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突出打击涉枪涉爆、涉涉黑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批捕55起诉63人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61起诉178人严惩制毒贩毒赌博、非法集资、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批捕269起诉202人严惩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批捕2起诉2人依法惩治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重大安全事故、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批捕9起诉6人。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一些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批捕65人。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行涉罪未成年人分案起诉,加强教育、感化、挽救,8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26人,帮助创造改过自新机会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43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对28名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建设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及学校医院等重要场所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惩治医闹、校闹,恶意欠薪、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案件159件。对2名实施暴力危害社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提出强制医疗申请。设立16个社区矫正检察联络站,依法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89件,协助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开通远程视频接访,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215件次。

二、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贯彻中央有贪必惩、有案必查的要求,加大办案力度,落实预防措施,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严肃查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2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90人,渎职侵权犯罪31人。突出重点人重点事,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39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4乡科级干部10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34人。加大惩治围猎干部行贿犯罪力度,对18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人。开展查办民生领域贪贿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工作,查办医疗、优抚、社保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24人。贯彻精准扶贫部署,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惠农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环节查办职务犯罪24人。针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立案侦查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5人。

努力提升办案效果。认真落实“容错、护幼、不赦罪”的要求,服务发展新常态,在查办职务犯罪同时,我们严格区分“五个界限”,即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界限、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注重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三个慎重”,即慎重拘留逮捕涉嫌犯罪的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确需拘留逮捕的,提前与涉案企业或主管部门沟通,帮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工作;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加强预防标本兼治结合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258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13件。以农村土地征用、生态保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为重点,开展促进“三农”建设专项预防充实行贿犯罪档案数据库,提供查询  3047推动建立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禁止或限制市场准入34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以增强公务人员法律底线意识和程序意识为主题的专项预防工作,剖析案例91个,开展预防宣讲30次,参与组织全县近300名公务人员参加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集中教育培训。     

     三、努力增强对司法活动监督,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我们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强化人权保障,严防冤假错案。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开展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2件、监督撤案53件,对环境污染、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电信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监督立案7件;对非法取证、违法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等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2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强化对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情形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12件。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的监督,以有钱人有权人涉职务犯罪、涉财犯罪为重点,监督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不当6件,监督12名罪犯收监执行,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察,监督纠正久押不决案件2件,维护监管秩序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3次,纠正15人次,提高社区矫正效果。

加强民诉讼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裁判、调解提请黄冈市检察院抗诉8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15件申诉案件,加强释法理,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维护法院权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共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31件,发出检察建议31份。通过依法监督发现犯罪线索4件,移交纪检机关立案查处1件1人,移交本院侦查部门侦查后立案3件7人。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5件,参与省高法和省检察院联合组织的执行款物专项清理活动,促进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

四、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五个过硬的要求,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有效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践行中央八项规定,依法秉公用权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抓好执法能力建设狠抓教育培训,以检察业务、司法改革为重点,更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培训检察人员800余人次。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条线的全员岗位练兵、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针对不同岗位要求研究制定岗位能力席位标准,严格执行目标责任考核,全面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狠抓党的建设和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制定纪律作风禁令,紧盯司法办案,紧盯八小时外,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公开通报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对执行六大纪律情况进行督察。深入开展“治庸问责”、查处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以案为戒、正风肃纪等专项治理,引导检察干警树立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定程序不可违的观念。   

    五、认真落实司法改革,全力推动司法公正

我们认真落实党中央深化司法改革的部署,狠抓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提高严格公正司法水平。

 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省委和省检察院要求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期间工作平稳和队伍平稳。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专业化为方向,经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审查等程序,选拔计入员额检察官3398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按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定岗到位,其中,司法行政人员不超过15%;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使检察官权责统一、履职尽责、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正在落实全省统一的人员编制经费预算核准机制和符合检察人员职业特点的保障体系

认真开展检察业务改革。一是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终结机制,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8件次对不服司法机关正确裁决的6件申诉,通过加强释法理、促成当事人和解等方式耐心做好息诉工作二是加强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保护。确有困难的群众,加强司法救助,3名刑事被害人及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三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我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改由上级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调人民监督员监督,监督事项由7项扩大11项6职务犯罪案件纳入监督程序。四是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自去年起,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对3起案件启动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履行职责,相关行政机关已履行职责纠正违法2件。五是积极参与量刑规范化改革依法对395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与法院共同推进职务犯罪案件量刑规范化建设

深化检察工作机制创新。一是深化检务公开。严格执行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对不起诉、申诉、重信重访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和听证。二是加大科技兴检力度。建设职务犯罪侦查信息查询平台和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两法衔接”信息互通平台,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检察信息网上发布,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平台,方便案件当事人和律师了解进展、参与诉讼。三是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上报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机制,完善措施,切实保证侦查权依法正确行使。四是加强案件管理。发挥案件管理中心“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特别是对遵守法定程序和办案期限及时跟踪监督,保证上一个环节的执法活动必须符合规范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运行

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先后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检察工作、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和司法改革的工作情况,采取32项措施落实县人大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每年向县政协专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400余人次,安排走访代表委员800人次,建立代表委员网上联络平台和检察微博微信积极参加县政法委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改进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7条,积极推进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115件举办检察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13次,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针对性的改进检察工作。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防止检察权的滥用。一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整合执法办案各环节操作流程,认真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及时培训学习高检院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保证检察环节正确适用法律。二是严格执行检察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等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重点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制约。对侦查办案活动严格执行高检院“十个依法、十个严禁”,推行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推进抗诉权与侦查权由不同部门行使制度改革。四是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建立案件评查机制,持续开展扣押冻结款物、警车警械管理使用、规范安全文明执法等专项检查,认真解决自身违法违规办案的突出问题。努力走既敢办案、能办案、办大案,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的新路子

五年来,我们获得最佳文明单位等63个先进荣誉,全院累计39个集体、168个个人受到省、市、县表彰和奖励,“三万”活动、精准扶贫、抗洪抢险、进村入企等服务中心工作受到群众好评。我院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最高检表彰查处侵权盗版案件被国家版权局授予二等奖卷烟市场整顿知识产权保护信访接待、驻所检察工作受省检察院表彰办理的房产开发建设领域贪贿案件新农合领域系列贪渎案件医疗领域贪渎案件水稻保险领域渎职案件被省检察表彰为精品案件并在全省推广。

过去五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我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保障民生、促进改革、化解矛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深化改革新部署、法治建设新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多重司法改革任务叠加,在更新观念、健全机制、转换工作模式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案多人少、人员老化、人才短缺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存在偏差损害法公信力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进自身不足,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7年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紧紧围绕我县“三化三区”的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从严治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服务和保障鄂东改革开放桥头堡建设。

第一,坚持尽职尽责,把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突出打击金融领域犯罪,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第二,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黄梅建设。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严惩盗、抢、骗,黄、赌、毒犯罪。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严惩治危害安全生产犯罪。

第三,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环境。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发生在“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开展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将预防工作向乡村、社区延伸,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

第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强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加强对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

第五,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部署,紧紧围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任务,落实推进司法公信和司法能力建设的各项措施,推动检察工作在继承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  

第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深入践行从严治党要求,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化教育培训,大力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真正形成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黄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