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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4-26      

  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 日在黄梅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黄梅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和改进司法办案、诉讼监督、司法改革和自身建设等工作,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全面发展。

  一、主动作为,唱好维护稳定“平安曲”

  牢固树立“大稳定观”,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严惩刑事犯罪保民安。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198人,起诉365人。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放火、爆炸、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8人,起诉7人。注重打击危害社会秩序犯罪,批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暴力讨债等犯罪嫌疑人53人,起诉100人,保持维护稳定高压态势。依法参与打击非法传销、网络诈骗、整治“黄赌毒”等专项行动,批捕8人,起诉9人。配合加强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等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安全、生活安宁。

      加强社会治理护民利。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重点打击损害人民群众“业教医保养”等方面权益违法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5人,起诉5人。开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行动,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2件2人。在办理未成年案件的同时,开展帮教转化活动6次,1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通过高考进入高校学习,此案件获最高检表扬。

  化解社会矛盾促民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捕40人、不起诉26人。积极参与“双创”工作,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17件,帮助发案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帮助做好130名监外“五类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以“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广泛开展防止“校园欺凌”活动,做好青少年犯罪诉前调查9件,不诉回访3次,促进青少年犯罪预防及帮教转化工作。积极探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与防控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和防范涉检信访,及时成功处置有上访苗头的案件3件,化解涉检信访积案2件。认真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条件的2名刑事案件被害人争取救助金8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二、惩防并举,打好反腐倡廉“攻坚战”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继续抓实抓好惩防职务犯罪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保障惩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发展。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立办职务犯罪23件,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7件、渎职侵权犯罪6件。注重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查办民生领域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小官大贪”9人。坚决查办“围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对3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倡导规范办案,注重办案谋略,案件质量稳步提升,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占立案总数比例达100%,侦查能力稳步提升,初查成案率达100%,先后促使4人主动投案自首,做到办案既惩治腐败,又回应人民关切。

      切实加强犯罪预防。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干部。加强系统预防,联合9个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推进“依法廉洁行政”预防工程,开展预防邮路、预防调查、警示教育、预防咨询共56次,发放预防资料1200余册。加强专项预防,深入苦竹等4个北部山区乡镇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为参与扶贫工作的驻村干部打“免疫针”。加强个案预防,开展案例分析9件、预防调查18次,发出预警性检察建议9份,促进相关单位消除隐患、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推行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综合分析惩防职务犯罪情况,向县委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建议,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获县委的肯定。

  三、促进公正,耕好诉讼监督“责任田”

  加强诉讼法律监督,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效果,积极践行促进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不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格局,解决有案不移送、以罚代刑的问题,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解决该立案的不立案、不该立案的立案的问题,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4件,追捕13人,追诉1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依法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4件,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并发出检察建3份,对5件虚假民事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依职权监督非诉执行案件8件,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件,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整改到位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对22件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积极做好释法说理,息访服判工作,坚决维护司法裁判权威。

  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加强监督,解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的违法问题,纠正假释、减刑不当2件、纠正监外执行脱管、漏管3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件,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1件,监督财产刑执行违法案件1件。

  四、对焦调表,把好服务发展“方向盘”

  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完善服务措施,维护和优化我县投资、创业、发展环境。

  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围绕县委“三化三区”发展战略,服务县十大重点工作,组织干警深入企业,座谈走访21次,就检察院如何服务改善投资环境,加强法律保障,服务发展问计问需,严格遵循县委政法委出台的政法干警“十有规范”和“十条禁令”,制定实施办案服务发展八条措施。根据省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鄂检十条”精神,在罪与非罪方面注意“三个区分”: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违规与个人犯罪、合法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对涉企案件做到“三个慎重:慎重使用拘留、逮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人身强制措施;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账册、账户、财物;慎重发布涉案企业新闻信息,最大限度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经营人员声誉,增强服务规范性。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围绕创优发展环境,我院开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等3个专项检察行动,批捕危害经济安全,扰乱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23人,查办索贿、受贿损害发展软环境的职务犯罪3人,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等阻碍改革发展进程的渎职犯罪3人,查办破坏环境资源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件5人。落实“护幼、容错、不赦罪”要求,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四类人员”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2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36次,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规范经营、良性发展。

  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与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同步合拍、同频共振。全力服务精准扶贫,开展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办理扶贫领域贪污案件2件2人,渎职案件1件1人,防控扶贫领域腐败风险。扎实开展“送法下乡进企”活动,广泛发动干警深入基层,走访民情,以案释法306次,增强检察干警服务群众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参与“驻点帮村”活动,争取资金帮助驻点村硬化村级道路,组织干警捐资慰问136户贫困户,扎实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结对帮扶资助10名成绩优秀的贫困生继续学业。一年来,在“双创”活动、防汛抗旱、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计划生育等各项中心工作中,我们都较好完成了工作任务。

  五、聚焦主责,做好队伍建设“基本功”

  坚持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目标定位,以严为要求、实为根本,打造忠诚廉洁担当的检察队伍。

  改革创新强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全面完成,计入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构建司法责任制10项配套制度,明确检察长、检委会、检察官司法办案权限和责任,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司法体制改革效果初步显现,一线力量得到充实,检察官主体地位更加突出,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案136件,司法办案更加规范高效。

  教育培训提素能。加强政治学习,强化思想武装,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干警深刻理解新时代、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司法办案等方面的问题,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精心举办道德讲堂,引导干警纯洁思想、净化心灵。举办司法推演、模拟辩论、业务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强化对干警多层次、多岗位、多方向锻炼。一年来,举办各类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12次,有2名干警通过全国司法考试,1名干警在在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培训班演讲比赛中夺冠,2名干警在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奖,2名干警评为全市群众最喜爱检察官。

  正风肃纪严作风。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持教育从严,强化党章、廉政准则、若干准则、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干警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增强廉洁自觉性。坚持监督从严,严格防范司法办案、队伍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风险,及时纠正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问责从严,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违纪违规的一律严肃处理,进行提醒谈话20人(次),通过坚持不懈肃风正纪,检察队伍整体形象有明显提升。

  六、同频共振,画好监督制约“同心圆”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我们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扎实抓好“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落实评议意见,适时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进展3次。健全联系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制,采取邀请视察、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加强经常性联系,真诚听取意见建议8次,及时把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行动。积极推行检务公开,打造检察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多媒体查询五位一体的新媒体矩阵,检务公开实现从事务性公开到案件信息公开、司法结果静态公开到司法过程动态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1件、法律文书335份,方便案件当事人和律师了解案件进程,参与诉讼。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邀请各界代表参加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200余人(次),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审查、观摩审讯、旁听示范庭等活动6次,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司法办案职能作用。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认真听取律师意见12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大力加强自身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切实加强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加强司法流程管理,对司法办案进行全方位、全环节、全过程线上管理,努力使办案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都步入规范化轨道。加强司法质量检查,认真落实县人大案件质量评查的要求,组织开展司法办案质量大检查,共检查各类案件1012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案件质量瑕疵,确保案件质量。加强司法行为监督,坚持专项督查和定期督查,认真落实司法办案说情登记制度,防止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的发生,组织明察暗访9次,对发现的苗头性侵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各位代表,一年来,黄梅检察事业在服务大局的实践中中全面发展。我们获得了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22项荣誉,有36人次获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检察机关的表彰。我院司法警察编队管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受省检察院表彰;办理的水利建设领域贪贿案件、水产领域系列贪渎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并在全省推广;“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活动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做经验交流。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检察工作的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有一定差距。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要进一步转观念、改作风、提素能。三是基层比较薄弱,人员老化、人才断档、检力不足等问题仍制约着检察事业的发展。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8年是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县推进三化三区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使命,强化政治担当、强化法律监督、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推进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

      (一)强化政治担当,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加强产业结构性改革领域违法犯罪惩治和监督,协助防控金融风险;注重平等司法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同步协调健康发展;严厉惩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资源犯罪,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经济发展;积极参与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保障全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法制尊严权威。坚持宪法定位,依法履职尽责。积极参与平安黄梅法治黄梅建设,主动推进“双创”工作,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参与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加大检察环节化解矛盾力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积极探索对行政权运行的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三)强化改革创新,激发检察事业动能。全面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发挥好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控申检察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深入推进案件管理、未成年人检察、检务公开等工作创新,不断打造黄梅检察工作亮点。

      (四)强化接受监督,提升规范履职水平。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完善联系服务机制和平台,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系,虚心听取意见及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健全民意收集、研究、采纳、回应机制,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根基。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突出抓好司法能力建设,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精神士气建设,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美好发展前景催人奋进,服务保障大局责无旁贷,展示检察担当时不我待。黄梅县检察院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县推进三化三区发展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