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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5-02-05      

  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2日在黄梅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饶桂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黄梅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决议,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一年来,23人次受到上级表彰,5项工作在省市交流经验,8个案件获评典型案例,各项工作位居全市前列。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奋力当好高质量发展的“护航者”

  一年来,我们胸怀“国之大者”、聚焦“县之要务”,在了解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履职尽责,共绘“潮涌梅城风正劲”的宏伟蓝图。

  维护大局稳定,筑牢平安黄梅的安全防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打击各类危害社会安全犯罪,审查逮捕285件363人,审查起诉477件586人。保持“严”的震慑力度。依法对故意杀人、强奸等重大恶性犯罪从重从严惩治22件25人。加大对毒品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起诉48件67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发挥“宽”的教育作用。对主观恶性不大的轻微犯罪,依法不批捕94件132人、不起诉82件113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紧扣“防”的工作重心。扎实开展化解风险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梳理排查涉法涉诉信访人员35人,化解风险28件。针对案件中发现的风险点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1件,开展重点场所安全调查35次,从源头消除隐患52个。

  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富强黄梅的检察动能。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全年办理涉营商案件375件,推动“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惩治犯罪靶向发力。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1人,同比上升33%。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开展假冒注册商标案产品销毁活动,销毁1万余双假冒知名品牌运动鞋。检察监督强基堵漏。规范涉企执法,监督纠正涉企刑事“挂案”8件、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80万元。起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侵害企业权益犯罪3人,深挖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为企业量身定制检察建议8件,追回资金40万元,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法治服务精准施策。院领导带头走访挂点企业14次,收集企业意见建议31个,精准化制定措施33条,均已落实完成。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普法宣讲服务,走进7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治讲座,并积极回应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在梅开二度、仙女挑花公司开展法治宣讲2次,助力非遗传承。

  守好河湖安澜,绘就灵润黄梅的生态画卷。深入推进“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办理涉流域治理案件112件。全方位守牢水环境安全底线。先后开展非法捕捞、岸线整治等小专项活动,起诉非法捕捞案13件20人、非法采矿案3件5人。督促整治非法排放医疗废水370余吨,治理被污染水域约110余亩,拆除违法建设妨碍行洪构筑物6处。全链条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开展高标准农田专项监督工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11件,督促恢复耕地约630余亩,追回耕地占用税、耕地地力补贴资金6.5万元。全覆盖守牢生态安全底线。起诉非法狩猎案4件8人,集中补植复绿林地面积达56公顷,清理建筑垃圾500吨。依托与九江、宿松、武穴、龙感湖建立的跨区域协作机制移送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线索3条均获立案查处。

  推进县域治理,擦亮幸福黄梅的和美底色。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以“检察之智”融入“社会之治”。推进区域协同治理。与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建立跨区域铁路安全协作机制,联合办理铁路安全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行政机关对“公铁并行”路段安装防护栏5处,消除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延伸矛盾化解触角。建好“家门口的检察院”,在县综治中心和西河桥社区创建检察工作站点,引入人大代表、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开展“人大代表检察官联合进站”活动3次,入户回访2次,介入轻伤害类刑事调解案件36件47人,成功调解34件,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来源。提升数字赋能成效。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拓宽监督渠道,运用自主构建的法律监督模型,收集信息数据10万余条,发现成案线索1024条,推动开展“维护医保资金安全”行动,追回资金180余万元,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智能化建设成果应用优秀案例。自主研发的法律监督模型在最高检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上架推广。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奋力当好高品质生活的“守护者”

  一年来,我们围绕民心所向、民生所急,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彰显“司法为民显真情”的检察初心。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坚持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立足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全年共办理涉民生类案件154件。突出重点领域监督。持续开展“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3件48人,为被骗群众追回损失58万元。加强“食药环”领域检察监督,办理案件11件,推动60余家餐饮店规范证件公示、环境卫生等网络餐饮服务。办理的全市首例网络食品安全案,通过公开听证督促推动6家餐饮店完成食品安全整改,被湖北日报专题报道。聚焦务工人员讨薪。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综合运用“刑事打击、民事支持起诉、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方式,助力劳动者讨薪481万元。深化特殊群体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妇女、老人权益等犯罪32件32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县内40余家药店进行调查,督促整改违规销售处方药等8类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5家养老机构规范护工管理、加强隐患排查,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遵守“办理一案、挽救一人、温暖一家、治理一域”的理念,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惩治预防同步发力。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7件29人,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瞄准案件折射出的销售烟草、文身服务等突出问题,联合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10次,督促医疗机构移送强制报告线索37条。感化挽救多方联动。对涉嫌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3人,不起诉11人。成立“梅蕊”未检工作室,引进弘欣、浚新社工团队参与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家庭回访等工作50次,将7人送往矫正基地接受教育,引导32名迷途少年归航,3人重新回归校园、2人考上大学、18人找到稳定工作。宣传教育一体推进。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庭审、法治微课堂活动62场,覆盖学生6万余人。在国际禁毒日邀请理工学校50名师生旁听涉毒案件公开庭审,营造良好禁毒氛围。

  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如我在诉”厚植为民情怀。信访接待更加便民。全力打造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对93件次群众来访、来信、来电“件件有回复”,院领导带头接访办信35件,努力疏解信访人“法结”和“心结”。司法救助更暖民心。进一步拓展司法救助深度和广度,为17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依托与多部门联合建立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为因沼液排放过量导致农作物减产、家庭困难的受损农户发放救助金,被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释法说理更接地气。落实“百警进百村 平安进万户”大宣讲活动要求,组织40名干警深入田间地头、社区乡村开展检察听证、法治宣讲等普法活动50余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对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安全案,法检两长同庭办案,增强了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助力“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扎实推进。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奋力当好高质效履职的“践行者”

  一年来,我们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诠释“浩然天地正气存”的不懈追求。

  刑事检察向优发力。深耕主责主业,提升办案质效。监督履职量质齐升。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侦查11次,监督立案、撤案15件,纠正漏捕漏诉25人,召开检警联席会议研究案件6次11件。设立轻罪案件办案组,落实简案快办制度,办结简案137件144人,平均办案时长缩短15天,减少群众诉累。刑事执行双线并行。深化“派驻+巡回”机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参与全省社区矫正机构交叉巡回检察,同步监督暂予监外执行案件7件7人,监督财产刑执行案件29件29人,执行金额共计14.8万元,监督意见采纳率100%。监检协作同向聚力。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起诉职务犯罪6人,办理的某驾培中心行贿案入选省监察委、省高院、省检察院联合发布的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民事检察向准求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4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件。抓重点做好生效裁判监督。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办理的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房屋所有权案件,通过提请抗诉为未成年人追回房屋权益,并制发检察建议规范不动产登记,该案例被检察日报转发推广。解难点做实民事执行监督。办理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借款合同等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助力申请执行人挽回经济损失24.4万元。增亮点做优虚假诉讼监督。开展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先行区创建工作,与县公安局、工商联、公证处、仲裁中心等部门建立虚假诉讼发现、预警、惩治、防范等联系机制,办理涉企虚假诉讼案件6件,涉案金额达1095万元,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5份,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先行区创建成功,防范打击破产、建设工程领域虚假诉讼经验可推可行。

  行政检察向实突破。坚持上下一体、统筹推进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02件。高标站位找准监督重心。严格落实“依法治市”专项工作要求,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6件,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送的线索,发现县内存在“交通肇事罪犯未吊销运输从业资格证”的管理漏洞,发出3件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清理行动,依法撤销8人从业资格。府检联动延长监督链条。与县政府签订“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制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5项制度,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70件,发出检察意见书推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36件42人。定分止争优化监督效能。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化解行政争议6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向精拓展。立办公益诉讼案件71件,聘请5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智慧外脑提升办案质效。守护国有资产。针对环境保护税、地力补贴、退役军人优抚金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追回国有资产近10万元。保护历史文物。大力开展英烈纪念设施和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监督,推动柳林烈士陵园、塔畈千年石塔等英烈纪念设施和文物得以有效保护。共建美好生活。深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办理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案件6件,联合行政机关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问题调查5次,督促整治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隐患43起、违规经营户27家,办理的督促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湖北省检察院年度优秀案例。

  四、坚持为检察赋能,奋力当好高素能队伍的“锻造者”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高度自觉,坚决扛起建好建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使命责任,彰显“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坚定信仰。

  政治建检培根铸魂。牢牢把握检察队伍建设的根和魂,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理论学习为先导。深入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系列活动,精心组织青年读书班、红色研学等活动13次,交流体会50余人次。以制度执行为关键。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执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12次,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5次。邀请县纪委监委参加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次,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以文化建设为引领。聚力打造“先锋梅检 忠诚铸魂”文化品牌和“水韵黄梅 益路前行”“案案有度”“检言梅语 法润戏乡”工作品牌。构建新型文化阵地,接待各级领导视察参观21次400余人,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文化品牌,相关工作经验获省市领导肯定并被湖北电视台专题报道。

  素能强检争先创优。聚焦素能提升,为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源头活水”。健全培养体系。完善“导师制”培养模式,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案例研讨等活动15次,铺好青年干警成长路。丰富培养方式。落实湖北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个十百千”活动要求,开展公诉人竞赛、岗位练兵、“三优评选”等活动53次,不断加强各条线“专、精、综”人才储备,先后涌现出受国家级、省级表彰先进个人5人。增强培养合力。组织政法干警同堂培训、检律辩论等活动5次,以“共学”促“共识”。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开展理论研究培训等活动,撰写的10余篇调研文章获省级以上奖项。

  从严治检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将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做实检视整改。深入贯彻落实“抓落实、求极致、强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细化责任清单132条,建立完善规章制度31项,做到标本兼治。夯实工作作风。严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狠抓“三个规定”执行,开展常态化检务督察9次,通报问题4次,不断提升干警纪律意识。抓实警示教育。聚焦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纪知识竞赛、讲授廉政党课4次,开展谈心谈话69人次,引导干警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监督兴检公正透明。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在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汲取发展动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案件管理工作,向政协常委会通报检察工作,依托西河桥社区检察联络站,邀请代表视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30人次,走访代表委员125人次。在线上应用“检联e站”小程序,推进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衔接转换,对收集上来的40条意见进行“面对面”答复,好评率100%。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监督、公开听证、公开审查案件90人次,召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依法公开案件信息2136件。依法接受履职制约监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案件700余件,通报问题50个,均整改到位。召开检律关系座谈会2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135人次,办理律师互联网阅卷64次。

  各位代表,时光流转,镌刻不凡。过去的一年,我们书写了奋斗的诗篇,留下了拼搏的足迹,收获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有效监督和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面对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新任务,法律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面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格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面对加强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新要求,队伍素质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对此,我们将直面问题、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行而不辍,未来可期。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县域经济转型突破的机遇之年。黄梅县检察院将坚定前进信心,鼓足发展干劲,在接续奋斗中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2025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善于”指引,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持续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湖北东向开放和跨江合作示范区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勇立潮头敢为先”的政治担当,在凝心铸魂中砥砺检察初心。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二是坚持“攻坚克难促发展”的大局意识,在服务发展中提升检察之为。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主动融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聚焦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守牢安全底线,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以高水平检察履职为黄梅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法治支撑。

  三是坚持“以民为本护公正”的工作原则,在高效办案中担当检察使命。紧紧把握“三个善于”的原则,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立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力,以数据赋能促进更高层次的诉源治理,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坚持“春风化雨润无声”的文化理念,在队伍建设中传承检察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大力培育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筑牢高质效检察履职的思想根基,用检察文化不断增强检察人员事业心、尊荣感、奋进力,与时俱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蓝图绘就千般景,唯有实干赢未来。黄梅县检察院将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不忘初心、开拓进取,以栉风沐雨的耕耘、朝乾夕惕的勤勉,为奋力谱写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黄梅实践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