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1、审查逮捕情况。本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0件139人;经审查后(含上期积存)批准逮捕91件113人,不批准逮捕14件21人,不捕率为15.67%。
2、审查起诉情况。本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2件298人;经审查后决定起诉182件232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21件24人,不起诉率为9.38%。法院生效裁判181件228人,有罪判决率为100%,均为一审生效裁判。
3、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34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1.05%。
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5件5人,批准逮捕4件4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
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5件6人,起诉2件3人,不起诉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
三、刑事执行检察
对执行活动违法、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14件次,已纠正14件次;对监管矫治提出书面纠正11人,已纠正11人,受理控告举报3人。
四、民事行政检察
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受理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件,结案4件;受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结案3件;受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件,结案9件。
公益诉讼业务。发现民事类公益诉讼线索8件,发现行行政类公益诉讼案件立案30件,民事诉前程序8件,行政诉前程序15件。
五、刑事申诉检察
共受理民行申诉信访案件11件,办理非民行类申诉信访案件3件,受理其他信访案件2件。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司法救助案件提起救助2件。发放司法救助案件4件5人,其中对扶贫对象发放救助2件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
六、涉市场主体案件情况
共办理涉市场主体刑事检察案件25件;民事检察案件3件;行政检察案件2件;公益诉讼案件4件。
捕诉情况。共受理审查逮捕涉市场主体案件6件7人,批准逮捕3件4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受理一审公诉涉市场主体案件19件26人,起诉7件9人,不起诉5件7人。
诉讼监督。起诉阶段提前介入涉市场主体案件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纠正漏捕侵害市场主体人员1人;对所有涉市场主体案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书面提出纠正7件,已纠正7件。
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5件。
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2件,对民事案件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1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件、行政公益诉讼一审案件1件。
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开展公开听证4次,召开检委会讨论涉市场主体案件4次,撰写相关典型案例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