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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7月份检察业务数据情况

【字号:    】        时间:2022-04-26      

  一、刑事检察

  1、审查逮捕情况。本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9件160人;经审查后(含上期积存)批准逮捕107件131人,不批准逮捕16件23人,不捕率为14.94%。

  2、审查起诉情况。本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90件361人;经审查后决定起诉213件276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23件26人,不起诉率为8.61%。法院生效裁判205件254人,有罪判决率为100%,均为一审生效裁判。

  3、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75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1.06%。

  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6件6人,批准逮捕4件4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

  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7件8人,起诉4件6人,不起诉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

  三、刑事执行检察

  对执行活动违法、监管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17件次,已纠正17件次;对监管矫治提出书面纠正11人,已纠正11人,受理控告举报3人。

  四、民事行政检察

  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受理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7件,结案6件;受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结案3件;受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件,结案11件。

  公益诉讼业务。发现民事类公益诉讼线索8件,发现行行政类公益诉讼案件立案36件,民事诉前程序8件,行政诉前程序18件。

  五、刑事申诉检察

  共受理民行申诉信访案件12件,办理非民行类申诉信访案件3件,受理其他信访案件2件。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司法救助案件提起救助3件。发放司法救助案件5件6人,其中对扶贫对象发放救助2件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

  六、涉市场主体案件情况

  1、涉市场主体案件“少捕、慎诉、慎押”专项监督情况

  共受理审查逮捕涉市场主体案件8件9人,其中批捕7人、不批捕2人;对侵害市场主体犯罪批捕2人。受理审查起诉涉市场主体案件23件31人,其中起诉9人,不起诉8人;对侵害市场主体犯罪起诉1人。对涉市场主体人员不捕率22.22%、不诉率47.06%,分别高出刑事案件总体不捕率(14.94%)7.28个百分点、不诉率(8.88%)38.18个百分点。

  2、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及市场主体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立案监督情况

  全院起诉阶段提前介入涉市场主体案件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人;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书面提出纠正9件次;对涉市场主体人员适用认罪认罚审结13件17人,对涉市场主体人员认罪认罚适用率为100%,高出刑事案件总体认罪认罚适用率(91.33%)8.67个百分点。

  3、羁押必要性审查情况

  全院共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共计4人,均为起诉阶段。

  (三)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涉市场主体三类监督案件情况

  共受理涉市场主体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移送市院办理1件;受理涉市场主体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受理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

  (四)涉市场主体行政检察监督情况

  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2件,终结审查1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办理中。

  (五)涉市场主体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共受理涉市场主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件,立案4件,诉前程序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