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检察院检察业务数据情况
一、刑事检察
1、“案-件比”情况
本院2021年1-11月“案-件比”为106.33。
2、审查逮捕情况
受理审查逮捕情况。本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96件251人,其中提前介入2件。
决定逮捕、不捕情况。经审查后(含上期积存)批准逮捕158件196人,不批准逮捕33件40人,不捕率为16.95%。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情况。侦查环节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51人,审判环节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34人。
3、审查起诉情况
受理审查起诉情况。本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13件499人,提前介入65件。
起诉、不起诉情况。经审查后决定起诉348件427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48件55人,不诉率为11.59%。
退查情况。一次退回补充侦查11件15人,二次退回补充侦查5件6人。
起诉后法院判决情况。法院生效裁判320件399人,有罪判决率为100%,均为一审生效裁判。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结审查起诉案件397件483人,适用认罪认罚审结374件439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1.08%。
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3件14人,提前介入2件,批准逮捕10件11人,不批准逮捕3件3人。
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10件12人,起诉8件11人,不起诉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
三、刑事执行检察
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11人,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25人,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20人,对执行活动其他情形提出书面纠正27件。
受理控告举报4人。
四、民事行政检察
民事检察业务。共受理民事类案件26件,审结26件,审结率100%。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受理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受理5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采纳率100%;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11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采纳率100%。
行政检察业务。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受理11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采纳率77.78%;行政类案件审结11件,审结率100%。
公益诉讼业务。受理民事类公益诉讼线索8件,立案8件,诉前程序8件。
受理行政类公益诉讼线索63件,立案63件,诉前程序26件。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其他民事公益诉讼1件。
(五)刑事申诉检察
共受理申诉类信访案件25件。
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司法救助案件提起救助8件,发放司法救助案件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