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1、“案-件比”情况
本院2022年1—2月“案-件比”为100。
2、审查逮捕情况
受理审查逮捕情况。本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5件74人,其中提前介入1件。
决定逮捕、不捕情况。经审查后(含上期积存)批准逮捕29件34人,不批准逮捕17件23人,不捕率为40.35%。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情况。侦查环节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9人,审判环节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4人。
3、审查起诉情况
受理审查起诉情况。本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4件94人,提前介入54件。
起诉、不起诉情况。经审查后决定起诉27件40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9件9人,不诉率为18.37%。
退查情况。无退查重报情况。
起诉后法院判决情况。法院生效裁判29件30人,有罪判决率为100%,均为一审生效裁判。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结审查起诉案件36件49人,适用认罪认罚审结36件49人,认罪认罚适用率100%。
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2件2人,提前介入1件,不批准逮捕1件1人。
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6件14人,起诉4件4人。
三、刑事执行检察
对超期羁押通知案管部门1人,对监管矫治书面提出纠正2人,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2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1件。
四、民事行政检察
民事检察业务。共受理民事类案件3件,审结2件,审结率66.67%。对民事生效裁判受理1件;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受理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率100%;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受理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率100%。
公益诉讼业务。受理民事类公益诉讼线索1件。
受理行政类公益诉讼线索13件,立案13件,诉前程序2件。
五、刑事申诉检察
共受理申诉类信访案件2件。
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司法救助案件提起救助2件,发放司法救助案件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