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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典型丨吴吟佳:守护未来的“法治灯塔”

【字号:    】        时间:2025-09-18      

9月15日,在黄梅县政法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暨警示教育大会上,黄梅县检察院干警刘乐佳以“守护未来的‘法治灯塔’”为题,讲述了该院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吴吟佳十九年如一日坚守办案一线、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的先进事迹。

2006年参加工作以来,吴吟佳始终扎根检察办案一线,以坚定的信念、精湛的业务和司法为民的情怀,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因工作表现突出,她先后荣获武穴市首届“最美法治人物”、“优秀青年”、“优秀政法干警”、“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标兵”、“维权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22年被湖北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表彰为“全省普法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在她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后,带领未检团队先后获得市、县两级“巾帼文明岗”、黄冈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集体荣誉。

她如一位永不止步的“攀登者”

在持续学习中锤炼过硬本领

2006年通过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考试进入检察机关,吴吟佳就把对法治的信仰融入日常。她还清晰记得初次走进检察院,看到同事在法庭上义正辞严指控犯罪,看到被害人眼泪中重燃的希望,那一刻,她默默立下誓言:要成为一名出色的检察官,为了这个目标,她白天办案,晚上学习,不仅高分通过司法考试,还在孩子年幼、工作繁忙的情况下,攻读了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更让人动容的是,当面对一个个因家庭缺失走上歧路的少年,她毅然选择学习心理咨询。家人曾劝她:“工作已经够累了,何必再苦自己?”但她目光坚定地说道:“那些孩子看着我,我不能只会办案,更要会救心。”她硬是挤出每分每秒,拿下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只为更靠近那些迷茫青春的世界。

她似一位严谨细致的“工匠”

在案件办理中守护公平正义

吴吟佳常说:“案子再小,也关系一个人、一个家。”她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良心的检验。在办理黄冈市首例朱某等人涉恶犯罪集团案时,她连续两周熬夜审查13册卷宗,梳理出3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巩固证据。庭审中,她准备的预案细致到每一句答辩、每一份示证,该案通过央视新闻等多家媒体直播,40余万名观众围观了一场正义的审判。而在审查周某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时,她从一张模糊的转账记录中捕捉到线索,主动引导侦查,最终查实周某还涉嫌开设赌场,属恶势力团伙。当她站在法庭上,面对起初拒不认罪的周某,她用扎实的证据链一步步还原真相,最终周某当庭认罪,法官逐一采纳公诉意见。那一刻,她让百姓相信:正义从不缺席。

她像一位慈爱坚韧的“守护人”

用检察温度抚慰受伤童年

未检工作,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人生。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她发现未成年人小玲(化名)因家庭贫困已辍学一年,家庭监护缺失,妹妹甚至没有户口。吴吟佳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第一时间协同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联动妇联、教育局、学校,为小玲复学开辟绿色通道,安排心理辅导,让孩子重回课堂。她还会同公安机关,为小玲的妹妹办理了人生第一张身份证。最后一次回访,小玲拉着她的衣角说:“我长大以后也要成为像你们一样的人”。原来,法治的种子已在苦难中发芽。

她是一位心怀大局的“筑路人”

以检察监督推动社会治理

吴吟佳始终相信“法治之光应照进最暗的角落”。在梳理近年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她发现近三分之一发生在违规接待的宾馆。她没有停留于个案纠错,而是深入调研、形成报告,向相关行政单位、行业协会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对全县旅馆业开展专项整治。检察建议落实后,156家宾馆签署依法经营承诺书,严格落实“五必须”规定,建立强制报告联络群。她还推动建立“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机制,联合当地妇联、派出所对47名失职家长开展强制性家庭教育指导,让爱的回归有法可依、有路可循。

吴吟佳用十九年的坚守诠释了何为“初心如磐”,用专业与担当书写了新时代检察官的精彩答卷。她获得的每一项荣誉,都是对忠诚与奉献的最好见证。她信念坚定、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她司法为民、法理交融的公仆情怀,她敢于监督、善于作为的担当勇气,激励着更多检察干警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路上奋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