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涛,现任黄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四级检察官。办理的5起案件先后入选省院典型案例,多次获得“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017年,江涛考入黄梅县检察院工作,他如同一粒扎根泥土的种子,经栉风沐雨,拔节成长,以实际行动写就了不悔的青春篇章,诠释了对党的赤胆忠心,对检察事业的忠诚热爱。
守护微光:让司法温度可感可触
“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暖心,一份法律释疑。”是江涛服务群众的真实写照。他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态度,累计办理各类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案件400余件、挽回受损国有财产200余万元。在办理一起涉企公益诉讼案时,面对相关企业负责人不配合、不理解,他坚持以法为纲、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最终促使案件得到有效整改。在办理一起养老机构环境案件中,他联合行政机关对全县养老机构的资质、食品安全、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就如何加强对养老机构监管、预防养老机构犯罪发生及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了养老机构规范经营,该案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我们守护的不仅是公益,更是老百姓的心。”江涛常常说道,而这份对民生安全的执着坚守,正是他不断追求的“司法厚度”。
敢啃硬骨:破冰前行守护公共利益
从部门内勤到部门负责人,不论在什么岗位,江涛始终勇于攻坚克难,以高度的责任担当守护绿水青山。他以“敢啃硬骨头”的勇气在实践中破冰前行,边办案边总结,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多领域形成行之有效的办案模式。在办理一起违规销售药品公益诉讼案时,他头顶烈日对药店逐家实地调查,对存在的可能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问题一一指出,在督促整改的同时释法说理,以监管“红线”守护群众健康安全“底线”,实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案最终入选了全省检察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他带领部门同事打造“水韵黄梅 益路前行”工作品牌,推动建立龙感湖湿地检察保护区和增殖放流生态示范保护区;针对铁路安全和铁路沿线生态环境问题,推动与安徽合肥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切实守护铁路安全。江涛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耕耘在检察公益诉讼的旷野上,诠释着新时代检察官的使命与担当。
廉心如雪:以廉洁底色捍卫司法尊严
“廉洁,是一种选择,更是一份对家的温柔承诺。”这是江涛常说的话。在他心中,清廉不仅关乎职业尊严,更是他作为一名丈夫和父亲,所能给予家人最坚实的依靠。自从踏上工作岗位,江涛就把“干净”二字刻进了自己的日常。企业来说情,他面带微笑,话却坚决:“‘三个规定’是铁律,这个口子我不能开。”面对当事人的金钱诱惑,他毫不犹豫地回绝:“公益的底线,一寸都不能让”。一件件、一桩桩,他将经手的案件办成铁案,不让司法染上一丝人情与金钱的尘埃。在家中,他是孩子眼中的“公益守护者”,从不混淆公与私的界限,从不利用职权为家人行方便。他常说:“做检察官,心更要干净。守住清廉,才能守住办案的纯粹。”虽是一名年轻检察官,但是江涛用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重量——不只是为了公共利益据理力争,更是以一身清白守护万千家庭的安心。
步履不停,追光不止。从青涩到成熟,从追随光到成为光,江涛在司法为民的征途上从未停下脚步。他以法为剑,守护万家灯火;以廉为盾,捍卫司法尊严。他的故事,没有豪言壮语的喧嚣,只有日复一日的坚守,如同微光成炬,点亮了公平正义的每一个角落。 未来,他将继续作为一名坚定的“追光者”,将法治的光芒播撒到每一个需要守护的角落,照亮公平正义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