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章琪)“我们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共清理地笼网、‘霸王罾’等禁用渔具34件,在沿河村庄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河道内违规设置禁用渔具的行为得到了全面清理整治。”近日,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检察官分享了非法捕捞整治工作的成效。
2025年4月,黄梅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推送的线索,新县河陈子湖坝站段水域和梅济港一桥存在大量禁用渔具。在对两处河道进行实地调查后,检察干警发现,新县河陈子湖坝站段附近水域在未履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存在大量地笼网,这些地笼网短则三五米,长则二十多米;梅济港白湖段至中埦段十余处架设有“霸王罾”。
地笼网因其网眼细密,内部结构复杂,鱼虾一旦进入,就很难逃脱,因而也被称为“绝户网”。“霸王罾”学名“拦河大毫”,一张近百平方米的大网横亘在河道,过往鱼儿不论大小,皆被捕杀。这两类渔网都是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捕捞工具。这些捕捞工具随意放置,不仅破坏渔业资源,还会影响河道行洪、排涝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随后,黄梅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新县河和梅济港内的禁用渔具及时进行清理,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机关立即组织开展清理地笼网、“霸王罾”等禁用渔具专项整治,在当地乡镇召开非法捕捞整治工作会,并责令相关涉渔人员限期改正。同时,执法人员对相关水域沿线进行巡查,对发现的禁用渔具全部进行了清理,并深入沿河村庄开展渔业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营造治水护渔的良好氛围。此后,执法人员在多个重点时间段进行“回头看”执法巡查,未发现有使用地笼网、“霸王罾”等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
生态兴则文明兴。下一步,黄梅县检察院将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开展龙感湖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协同打击利用地笼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行为,推进常态化清理和监管,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