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肖之云)“权利保障类文书要查时间节点是否齐备、有无遗漏当事人;强制措施类文书需重点核查羁押期限、审批程序;决定监督类文书则要盯着文号用印、法律适用……”在8月26日黄梅县检察院举办的法律文书检查专项培训会上,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对前期“每案必检”结果进行了情况通报,发布《法律文书检查指引》,结合典型案例拆解不同类别文书的检查重点。
此前,该院在实行“每案必检”中,梳理出一批法律文书“常见病”:有的案件缺少听证案件《听证评议笔录》;有的强制措施文书存在无执行机关回执情况;有的甚至出现法条引用笼统等问题。这些瑕疵不仅影响司法文书严肃性,更可能影响案件办理质效。为系统性解决问题,该院案件管理部门针对“每案必检”工作中发现的法律文书不规范问题,制定《法律文书检查指引》,将“问题清单”转化为“行动清单”。通过“检查通报+专题培训+指引赋能”三维发力,为法律文书质量装上“安全阀”,全力护航司法规范化建设。
指引中明确的“六查工作法”——查文书齐备性、审批规范性、送达及时性、格式准确性、案卡数据一致性、制作精准度,成为培训的核心内容。针对干警疑惑的“如何检查文书是否齐备”,指引详细列出“缺少权利义务告知书”“空白文书入卷”“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文书不全”等7类常见问题,让检查标准一目了然。
此次出台的指引更聚焦重点案件文书“精准诊疗”。对群众关注的不起诉案件,指引明确三大检查维度:一是权利告知,区分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法定不起诉的申诉权告知差异;二是未成年人案件特殊文书,重点核查《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听取(被害人)意见书》《未成年人不起诉记录封存决定书》是否齐全;三是办案期限与强制措施解除,重点检查撤回起诉后三十日内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在押的需同步制作《决定释放通知书》。
针对公益诉讼检察这一特色领域,指引构建“全流程文书核查体系”:从线索初查阶段的《初步调查报告》,到立案时需检察长审批的《立案决定书》,再到调查取证环节的《调取证据通知书》《勘验笔录》,每一步都明确文书标准。而在检察建议文书检查上,指引精准区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适用场景——存在公益损害需监督行政机关履职的,优先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发现普遍性问题需建章立制的,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要求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必须经法律政策研究部门审核,确保制发规范。
“以前检查文书像大海捞针,现在有了指引,不仅知道查什么,更清楚怎么查。”参与培训的干警表示。黄梅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以指引为抓手,建立“日常自查+部门核查+重点评查”的文书质量监督长效机制,通过定期通报问题、跟踪整改情况,让每一份法律文书都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司法公信力筑牢文书“质量防线”。